孕期用药原则 1.妊娠期少用药或不用药。 2.任何药物的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3.妊娠期间有合并症或并发症必须使用某种药物而该药物又对胎宝宝有害时,则应终止妊娠。 4.禁忌自己滥用药物。 此外,有些避孕药对胚胎有负面影响,也要引起准妈妈们足够重视。 为慎重起见,一定要按计划怀孕时间提前6个月以上停服避孕药,待体内存留的药物完全排出体外后再怀孕。 如果在服用避孕药期间怀孕,最好采取人工流产措施,以确保不生下先天畸形儿。 孕第2个月时,胎宝宝对药物的敏感性极高。因此,孕2个月也被叫做“敏感期”。 而此时恰处于胚胎和胎宝宝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和形成阶段,药物可对胎宝宝的某些器官和系统造成严重影响,比如畸形。因此,准妈妈在此阶段用药必须十分谨慎。 准妈妈临床禁用药 目前,临床上禁止用于准妈妈尤其是怀孕早期的药物有以下几类,准妈妈一定要牢记。 1.激素类 2. 抗癌药 3.抗生素 4.水杨酸类 5.抗甲状腺索类 6.降血糖药
7. 抗凝剂 8.中成药类